• 欢迎访问广东省自考网!本站为考生提供广东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教育考试院eea.gd.gov.cn为准。
    城市:
    自考查询:
    所在位置:广东省自考网 > 政策公告 >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12-27 15:10:27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省教育厅,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梳理规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公布并调整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同步废止(详见附件2)。其中,根据教育考试改革情况,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考术科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收费标准和分类进行了调整,其他收费标准基本保持不变。

      二、教育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减免收费、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调整征收标准和坐收坐支等。

      三、本通知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地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及时废止、修改。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2.废止的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日

    广东自考培训报名预约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隐私条款》

    上一篇:2023年4、10月广东自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
    下一篇:推迟举行广东省近期五项考试的通知

    广东自考网提升便捷服务
    2024年10月自考时间还有 21
    【请广大考生提前备考】
    加入广东自考公众号
    广东自考网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
    加入广东自考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